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肖俊)“自從有了母嬰室,我帶著孩子來商場方便多了。”3月3日,“寶媽”劉女士向前來開展株洲市蘆淞區母嬰室建設情況“回頭看”的檢察官反映。
“我在商場沒找到母嬰室,孩子餓得哇哇叫……”“換尿不濕也沒地方,只能蹲廁所,很不方便。”株洲市蘆淞區中鴻·榮時代廣場,也是盒馬鮮生株洲首店所在地,自2024年10月開業以來,大量市民蜂擁而至,熙熙攘攘,人頭攢動,擠得水泄不通,日客流量達到4萬人次,然而偌大的商場卻沒有設置母嬰室,前來購物的“寶媽”們深感不便。11月,蘆淞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的檢察官在日常履職走訪調查中也聽到了寶媽們的吐槽。
“2023年1月1日修訂施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授權檢察機關開展婦女權益保障領域公益訴訟。守護母嬰權益,我們責無旁貸。”承辦檢察官說道。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以及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等10部委出臺的《關于加快推進母嬰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當中明確規定了公共場所母嬰設施基本配置標準。針對該商超未設置母嬰室的問題,2024年12月17日,蘆淞區人民檢察院就該線索進行了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向相關主管部門制發了檢察建議,建議相關主管部門督促指導中鴻·榮時代廣場及時設置母嬰室,并加強對轄區內的其他公共場所母嬰室的規范設置和日常維護,提升公共場所母嬰服務水平,切實保障婦女兒童權益。
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部門組織執法人員和婦幼專家對中鴻·榮時代廣場母嬰室建設進行了專門指導,發放了《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推薦標準》,中鴻·榮時代廣場于1月26日完成了2間獨立的母嬰室建設,并配備了基本設施,為哺乳期的婦女提供了舒心的哺乳環境。同時相關部門加大統籌推進力度,加強對大型商超、醫院等公共場所母嬰室的規范設置和日常管理。
粉紅的小屋、獨立的哺乳間、全自動的飲水機、干凈的嬰兒護理臺、可愛的嬰兒椅、柔軟的沙發椅……溫馨的母嬰室內處處都是一個個貼心的細節。據悉,在蘆淞區檢察院和相關部門的努力下,轄區內3家大型商場已規范設置母嬰室,轄區內醫院、商超等15處公共場所的母嬰室也已納入常態化日常監管,母嬰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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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法治報